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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忠市工伤认定 |
来源: 更新时间:2012/12/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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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认定 事项名称 工伤认定 办事程序 1、工伤认定申请 2、审核、调查 3、专题会议研究确认 4、作出《工伤认定决定书》 申报材料 1、伤(亡)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提供伤(亡)事故速报表; 2、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(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30日内提供,下同); 3、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; 4、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; 5、受伤职工或职工家属工伤认定申请书(事故发生的地点、时间、原因、受伤程度等); 6、用人单位事故调查处理报告; 7、伤(亡)职工身份证复印件; 8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 9、有关证材料; 10、交通事故另提供《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》,涉及民事伤害引起的工伤,另提供民事处理结论; 11、市劳动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批条件 法律依据 承诺时限 根据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需要,统筹部署,集中统一评审。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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